南京海关就金关二期问题综合解答

2019-06-26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推广运行后,不少企业致电热线咨询相关政策。为此,南京海关将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和整理,一起来看看问答集:


Q1

什么是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


金关工程(二期)经国务院批准立项,是 “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金关工程二期为国家、社会公众提供海关业务服务和信息资源服务,为构建开放型国家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跨境新政、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金关工程(二期)已于2018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正式上线运行。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金关工程(二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为海关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Q2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有哪些组成部分?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金关工程(二期)的重要二级系统,由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等多个分系统组成。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延续现有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基本形式,总体上仍设置有建账、扣账、核账三大环节,结合料号级管理,风险分析,智能化作业,分层级管理等要求进行整合设计,打造新型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模式。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实施更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料号级管理,料号级备案、料号级清单核注底账、项号级通关、料号级核销。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建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无纸化作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审核。



Q3

南京关区是如何安排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步骤


南京海关采取分步推广方式推广应用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按照总署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5日起,在部分企业开展测试,并自2019年4月1日开始在苏州、苏州工业园区、无锡、盐城和昆山海关,分别应用手册和电子账册系统,其他海关推广应用也于6月10日开始。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等方式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不作价设备手册和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各项手续。新旧两套系统同步运作,逐步将手(账)册设立过渡至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原有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停止系统更新。



Q4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时间节点如何安排?


自2019年8月1日起,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原则上一律通过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停止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手(账)册设立、延期(因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特殊情况延期的除外),原有H2010手(账)册可正常执行完毕;H2010不作价设备手册停止设备进口报关。因电子账册企业需同步对企业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对在8月1日前难以完成信息化系统改造的电子账册企业,可对切换时间视情况予以延期,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日。



Q5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中手账册是否还采取集中作业模式?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中新设立的区外加工贸易手册(含不作价设备手册)、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仍采取集中作业模式,由南京海关加工贸易集中作业中心办理。

新设立的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研发的手册、电子账册以及出境加工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由业务现场办理。业务现场还负责办理核注清单的审核和修改、删除业务。



Q6

企业如何向金关二期系统进行加工贸易业务申报?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进行申报。



Q7

企业申报的系统环境有什么要求?


操作系统推荐使用Windows 7或10(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均可),不推荐windows XP 系统;

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Chrome 20 及以上版本或IE 9 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IE 10或11 版本);若用户使用windows 7 及以上操作系统,推荐使用Chrome 50及以上版本;若用户使用windows XP 系统,推荐使用Chrome 26 版本的浏览器。



Q8

企业如何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单一窗口”标准版为网页形式,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www.singlewindow.cn即可访问。

打开“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字样,或点击门户网站“我要办事”页签,选择相应地区,进入统一登录界面。在 “单一窗口”标准版登录中输入已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密码与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电脑中已安装好读卡器或拥有Ikey等介质,可点击“卡介质”进行快速登录。



Q9

金关二期提供了哪些申报数据录入方式?


目前金关工程(二期)系统提供了“手工录入”、“批量导入”、“报文导入”录入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录入方式。



Q10

企业办理业务时是否还需要提交纸质单证?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已具备随附单证无纸化功能,企业可在办理手(账)册设立等业务环节根据需要上传电子化随附单证,无需提交纸质单证。



Q11

企业办理手册设立(变更)业务时上传随附单证有什么要求?


企业在手册设立(变更)时,只需提供提交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提交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如涉及担保的,需提交相关担保金额计算表。

其他生产工艺及单耗说明资料应在单耗申报时上传申报。

附件格式应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4M,如文件过大,建议拆分多个上传。



Q12

企业申报数据颗粒度是怎么要求的?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全面支持料号级管理,绝大部分企业在申请金关工程(二期)保税底账时,可直接按照企业运作数据的颗粒度办理业务,这为企业节省了料号归并等不必要的工作。对个别超大型联网监管企业,建议企业综合考虑运行实际情况和商品项数、数据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科学地确定商品颗粒度。



Q13

企业如何了解发送申请后的业务办理状态?


企业在发送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另外金关工程(二期)系统有回执短信通知功能,建议企业在填报手(账)册设立表头时注意填写准确的企业联系人和手机号,以免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及时接收到数据状态变更通知。



Q14

金关二期系统切换后,手册有效期还是一年吗?


金关工程(二期)系统切换后,关于手册有效期的政策规定未发生变化。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6号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合同有效期申报手册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Q15

加工贸易企业可否申请多本手册?


金关工程(二期)系统切换后,并未对手册份数进行限制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可根据生产计划和执行情况,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手册。企业申请手册符合有关规定且提供的单证资料规范、齐全、有效的,海关将按规定办理。



Q16

企业办理手册设立时是否需要先申报备案资料库?


在金关工程(二期)系统中,已经取消办理备案资料库环节,企业可直接办理电子化手册设立手续。



Q17

现有H2010系统的剩余料件如何结转至金关二期系统的手账册?


现有H2010系统手(账)册剩余料件需结转至金关工程(二期)系统手(账)册的,企业无需办理余料结转申请表,直接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即可。



Q18

金关二期系统切换后,内销征税业务应如何办理?


企业金关工程(二期)底账项下的加工贸易货物申请内销,无需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直接申报内销核注清单,以核注清单为基础申报内销报关单。



Q19

金关二期系统切换后,外发加工业务如何办理?


金关工程(二期)系统底账项下的加工贸易货物申请外发加工的,企业应按规定格式向海关发送“外发加工备案表”和“外发加工收发货单”,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以电子形式申报外发加工备案数据和实际收发货数据。



Q20

金关二期系统中深加工结转业务应如何办理?


(一)对于金关工程(二期)系统底账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应通过“金关工程(二期)保税流转系统”办理。企业按规定格式在保税货物流转系统申报“转入/转出申报表”和实际收发货情况,在申报表有效期内按照收发货实际情况汇总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保税核注清单”格式、填报要求等详见海关总署2018年23号公告。

(二)对于金关工程(二期)系统与H2010系统底账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取消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审核和收发货登记环节(企业自行保存收发货记录等相关资料备查),双方在每批实际发货及收货后10日内(存在技术原因等特殊情况的最多可延长至20日内),使用金关工程(二期)系统的企业直接申报“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使用H2010系统的企业申报深加工结转报关单,海关通过双方深加工结转报关单数据比对进行管理。



Q21

什么是保税核注清单?


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工程(二期)保税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



Q22

保税核注清单启用后,进出口流程有哪些变化?


(一)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已设立金关工程(二期)保税底账的,在办理货物进出境、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保税货物流(结)转业务的,相关企业应按照金关工程(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设定的格式和填制要求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信息,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二)为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在金关工程(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

(三)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需要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的,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由保税核注清单数据归并生成。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流转,应先由转入企业报送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再由转出企业报送出口保税核注清单。



Q23

保税核注清单如何修改、撤销?


海关接受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保税核注清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需撤销的,其对应的保税核注清单应一并撤销。

(二)保税核注清单无需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或对应报关单(备案清单)尚未申报的,只能申请撤销。

(三)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核注清单修改的,应先修改清单,确保清单与报关单(备案清单)的一致性。

(四)报关单、保税核注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底账已备案数据的,应先变更保税底账数据。

(五)保税底账已核销的,保税核注清单不得修改、撤销。

(六)海关对保税核注清单数据有布控复核要求的,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保税核注清单。



Q24

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归并原则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可归并为报关单(备案清单)同一商品项:

(一)料号级料件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原产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可予保税的消耗性物料与其他保税料件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

(二)出口成品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最终目的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出口应税商品不得归并;涉及单耗标准与不涉及单耗标准的料号级成品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



Q25

保税核注清单录入的商品项有数量上限吗?


目前,金关工程(二期)系统对保税核注清单的商品项数量没有设定上限,但受报关单商品项数限制,保税核注清单归并后的报关单商品项数不得超过50项。



Q26

进(出)口核注清单产销国怎么填报?


如果关联生成的是进口报关单,核注清单的产销国填报原产国;如果关联生成的是出口报关单,核注清单的产销国填报最终目的国,保证报关单生成后能和核注清单保持一致。



Q27

企业录入核注清单时如何确认是否申报报关单?


核注清单表头中,报关标志字段选择“报关”时,核注清单预审批通过,自动生成一份暂存的报关单草稿。核注清单表头中,报关标志字段选择“非报关”时,不生成暂存的报关单草稿。



Q28

核注清单表体数据单次批量导入量有限制吗?


在测试中发现核注清单表体批量导入数据量超过800条时导入失败,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单次批量导入数据量。



Q29

手册表头“进出口岸”栏目应如何申报?


根据金关工程(二期)系统设置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和生产经营安排如实选择填报有关加工贸易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进出口岸”应详细填报有关隶属海关的4位关区代码。



Q30

手册表头“单耗申报环节”应如何申报?


按照目前金关工程(二期)系统设置,手册表头“单耗申报环节”栏目企业可填报为“出口前”或“报核前”。除经海关核准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如参与“加工贸易单耗自核试点”企业等)可填报为“报核前”外,其他企业原则上应填报为“出口前”。



Q31

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是否要分开申报?


企业申报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时,金关工程(二期)系统提供“有形损耗率”、“无形损耗率”两个栏目供企业填报(均为必填项),企业应按规定分别申报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Q32

企业如果存在同一成品料号,但对应不同的客户用料有所不同的情况,如何在金关二期系统中备案?


同一成品料号存在不同用料情况的,可当作不同的成品申请单耗备案。在填报这些成品的备案信息时,需根据不同客户的用料版本分别填写1、2、3等自然数用作单耗版本号;加工贸易账册首次备案的成品单耗版本号填“1”。成功备案后,这些成品在金关工程(二期)系统中的序号、料号等信息一致,而单耗版本号及对应单耗会有所不同。在后续通关环节,企业应根据货物的实际单耗版本号进行申报,企业也可以根据不同客户建立不同的料号。



Q33

在金关二期系统中已备案的成品和料件,是否可以申请变更备案单位、单损耗和币制等信息?


金关工程(二期)系统与H2010系统的备案要求一致。备案通过后,未有进出记录且有合理的理由,可申请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备案单位和单损耗。账册成品/料件表体的申报币制一旦申报成功并审批通过后无法变更。



Q34

企业有多本账册,在委托代理时,是否需要按账册号进行授权?是否每次委托代理都要事先授权?


根据金关工程(二期)系统的设置,委托授权以企业为管理对象,一次授权即可代理该企业下全部账册的相关业务。委托授权权限分为加工贸易账册系统、加工贸易手册系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保税货物流转系统等。



Q35

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单次批量导入数据量有限制吗?


目前QP端单次导入设置不能超过2000条数据,如超过2000条,系统会提示“数据异常,超2000”。



Q36

企业在单一窗口录入手册备案等数据后发送失败,系统提示“数据加签失败!初始化IKEY错误”时,怎么办?


请插入数据Ikey卡后发送。数据申请录入时不需要插Ikey卡,但申报时必须插Ikey卡才能发送数据申请。



Q37

企业在“账册数据备案”和“企业资质申请”申报入库成功后被系统自动退单且无退单原因怎么办?


经测试可能是因为部分企业在填写经营单位、加工单位、申报单位名称时为“全角”格式导致填写的相关名称与企业已注册名称不一致导致的退单。建议企业在填写相关名称时确认输入格式为“半角”格式,或在录入时先录入经营单位代码、加工单位代码和申报单位代码对应的海关10位编码,回车后系统会自动反填经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单位名称、加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加工单位名称和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单位名称。



Q38

账册备案环节表头、表体必填项均已填报但仍然无法申报怎么办?


账册备案环节账册分为“E账册”、“工单账册”、“企业为单元”3种类型,企业账册资质备案审批通过后生成档案库编码,请确认在“账册备案申请”时已经录入了档案库编码。



Q39

企业“规格型号”中有繁体字,在电子账册设立(变更)时表体内容采取EXCEL导入方式无法导入系统,提示“规格型号”不能出现繁体字样,该怎么办?


在实际业务中企业规格型号内容中可能会有繁体字,请按照原H2010申报规范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申报。



Q40

企业通过Excel批量导入数据时提示“调用海关端口异常”或“使用ATA RPC服务错误”,怎么办?


出现上述错误为数据导入量过大,请企业合理确定单次批量导入数据量,采取多次分批导入。



Q41

账册备案时系统自动调取生产能力证明上的料件和成品信息,备案申请发送后出现系统自动退单情况,退单原因“料件的前4位编码不能重复; 成品的前4位编码不能重复”,该怎么办?


企业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信息系统”中自主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时,料件和成品编码建议填报前4位商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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